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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品集装箱
尊敬的客户,大连万凯航提示您,对于载有危险品的进口集装箱,必须要提前安排好陆运车辆,并且要确认好一定是在卸船前已停靠在船边。如果船到后,陆运车辆未到的话,船上的装卸设备在作业时就会因时间问题而滞港,客人要承担全部的费用。所以要提前三天的时间,确定到港的泊位时间以及车辆到达的时间。入港时的检查桥将对进口的所有单据进行检查,并且也会对司机和卡车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持有运载危险品的有效证件。没有这些单据或文件,则不能为卡车办理手续,且集装箱也不能从船上卸下。
尊敬的客人,任何未清关的进口集装箱会被直接装上卡车并送到指定的堆存地清关,所有和此移动有关的费用由收货人负担。危险品等级1和7.
1类和7类的危险品在没有得到码头堆场允许之前是不允许操作的。必须在操作前24小时通知治安和消防部门,并得到许可。在开始操作此类货物之前,相关的船公司也需要得到港内可以操作的书面许可。在上船操作这些集装箱之前,需要召开一个由所有操作人员参加的船前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所有的人员充分理解准备操作的货物以及需要遵守的程序。码头必须保证从船边到检查桥出口的通道畅通,同时必须有一辆引导护送车,护送卡车出港口大门。
进口的红色标志第2类箱子在卸货时将被存放在指定的堆场位置。在卸货之前,必须确保所有必要的进口清关程序已经完成。已清关的进口箱子会被存放在堆场中,但最多只能存放4小时。若超过4个小时,集装箱将被转运到指定场站中继续存放和清关。所有未清关的箱子在卸船后将被马上转运到指定的场站中。在船上需对箱子进行检查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无损坏及铅封完好。红色标志第2类箱子会被放到预先指定的堆场位置,且只能堆一个高。在堆码时,危险品专管员必须在现场。
进口危险品的重要提示:
一、在进口危险品时,请提前五天和代理公司联络,以便及时安排相关单位进行提货计划。
二、在进口危险品时,在提货前,确保所有的进口清关手续已完成,以方便卸船时直接提货。(只限于红色标志第1类和第2类危险品)
三、车队在到达码头检查桥之前,一定要确保持有正确的单证。确保所有运输危险品箱子的卡车具有必需的证件和授权。确保拖盘上所有的集装箱的安全固定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尊敬的客人,如果大连万凯航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目前的资讯无法满足您进出口危险品时的需求,请您参照《国际海运危规》(IMDGCODE)所列的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的货物。谢谢。
出口危险品重要提示:
大连万凯航国际货运代理会在第一时间将通知出口商,把红色标志第2类危险品送到码头堆场的时间。在到达检查桥入口时,工作人员会首先检查是否持有由货主填写,由港监最终盖章确认的危险品装箱证明。也会对司机和卡车进行检查,保证持有运输危险品货物的证件。收箱之前还要检查铅封号和危险品标签以及是否有损坏。然后集装箱会被放到预先指定的位置,并由危险品专管员进行监控。
出口危险品操作流程:
一、在接到进口或出时危险品的托单时,大连万凯航会第一时间通知船务公司和港务局,将有危险品卸船或有危险品准备出口。确保危险品的进口商或出口商了解在大连操作危险品所应遵循的程序。
二、在出口危险品时,我们会向场站发放从该场站调出的准备装箱出口的空箱的预配单。确保在规定的出口收箱时间内运送出口箱。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货主或收货人,要清楚的填写出口预配单,确保货物送到场站之前,填写危险品装箱证明并得到港监的授权和认可。确保箱上贴有正确的危险品标签。
三、在到达码头检查桥之前,一定要确保持有正确的单证。确保所有运输危险品箱子的卡车具有必需的证件和授权。确保拖盘上所有的集装箱的安全固定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危险品分类和标识
根据每一种物质的危险系数,分为红色标志或绿色标志危险品,并对每一类危险品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以保证和这些货物有关的操作风险能降到最低。
——下述表格将IMDG中的危险品分为红色或绿色标志危险品。
| 危险品种类 |
红色标志第1类 |
红色标志第2类 |
绿色标志 |
| 1.1,1.2,1.3,1.4,1.5 爆炸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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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易燃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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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非易燃, 无毒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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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有毒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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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易燃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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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易燃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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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易燃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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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易燃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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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易燃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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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易燃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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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氧化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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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有机过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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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有毒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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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感染性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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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放射性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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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腐蚀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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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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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列表中可以看出红色标志危险品集装箱被分成第1类和第2类, 每一类都有其相应的规定。
红色标志第1类
出口危险品集装箱同进口集装箱一样,红色标志第1类危险品只能采取车船直取方式。船务公司在检查收箱前,会进行检查以确保司机带有正确的单据,同时检查箱子是否有损坏,以及有无必要的危险品标签,如不符合将被拒收。危险品等级1类和7类进口箱的程序同时也适用于出口箱。
红色标志第2类
红色标志第2类的危险品比第1大类危险品较稳定,对其限制也就相对较少。红色标志第2类危险品可以存放在堆场中,但最多只能存放4个小时,且必须遵循下述标准。
绿色标志集装箱
所有的绿色标志危险品的箱子会被堆存在指定的堆场位置,且同红色标志第2类危险品隔离开。绿色标志的箱子可以堆码3个高,但会根据危险品的等级不同,进行隔离。——绿色标志的箱子最多存放7天,如果超过此期限,集装箱会被转运到指定的的场站堆存和发箱,相关的运输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尊敬的客户,因每个国家地危险品的进出口都有严格的控制,所以对危险品的报关有一定的要求,在出口通关之前我们应该要注意以下几点:
我国危险品出口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危险品出口之前,向我公司提供危险品说明书(危险品说明书中必须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险品级别、危规页码、联合国编号),由我们公司专业通关人员向海关询问港口是否接受此种危险品。
2. 如果港口接收此种危险品,可着手安排订舱事宜。
3. 订舱之前,我司须填写一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及包装鉴定申请表,如果公司已在港口所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就不必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但需在包装鉴定申请表上盖我司公章,将两份文件交给工厂,由工厂向当地商检局提出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
4. 订舱时,除了正常的单据外,还须提供以下单据:危险品货物中英文说明书(副本)、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纸箱包装)注:有时需提供装箱证明。
5. 订舱时如果危险品不同类,则危险货物的订舱必须按各类不同危险特性分别办理订舱配船,以便船方按各种不同特性的危险货物按照《国际海运危规》的隔离要求分别堆装陨运输,以利安全。例如一份信用证和合同中同时出运氧化剂、易燃液体和腐蚀品三种不同性质的货物,托运时必须按三种不同性质危险货物分别缮制三份托运单,切不能一份托运单同时托运三种性质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否则,船方就会将三种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装在一起,三种不同性质、互不相容的货物极容易互相接触,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造成事故。如是集装箱运输,切忌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同装一集装箱内。
以上是报危险品基本的流程,具体操作时我们会更加的认真和细致,确保您的货物顺利出口至目的国。 |